【性傾向歧視—蘋民諮詢】【本報訊】由反歧視法到家暴條例,每場戰役,同志團體都會遇上天敵─以基督宗教為首的信仰團體。為何反歧視會影響到宗教人士的言論自由?為甚麼對同性有生理反應不是罪,發展出性行為卻需要懺悔?如果最大的誡命是愛人如己,如果最大的仇敵都能愛,有不同性傾向的人為甚麼要被教會拒諸門外?教會,是基督的肢體,卻同時滿身罪污;這麼近那麼遠,從事性別研究的信徒、明光社董事、天主教神父,明明白白點出那條不可逾越的界線是甚麼。記者:王家文 張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