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促承擔電力維穩費

被促承擔電力維穩費

【備用氾濫】
中電在2009年簽訂備忘錄,確認向大亞灣買核電至2034年,環保署副署長黎志華上周指要達至減排,核電要佔本地供電一半。學者指本港備用電量高,毋須再增購核電至五成。綠色和平質疑買更多核電令本港備用電量更「氾濫」,建議政府明年在中期檢討時出招,中電亦應承擔部份「電力維穩費」。

學者:毋須增購

城大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總監余遠騁指,現時先進國家均致力減少備用電量,但中電三成剩餘機組已屬過高,核電毋須增至五成,「核電係基本盤,供電最基本需求,有冇需要由兩、三成去到五成?我睇香港未到去咁嘅電力需要」。
綠色和平表示,現時核電價格每度約五毫,中電須購買大亞灣核電站七成發電量,即使中電有餘力自行發電,每年仍要花約50億元買足100億度核電,2014續約後,電價提升至每度六毫,若未來本港購買五成核電,剩餘機組可能更多。
明年政府會進行中期檢討,余遠騁認為,中電要公佈賣電資料,增加透明度,同時檢討賣電與港人八二分賬的做法。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古偉牧要求中電承擔部份剩餘機組成本,「現時係市民百分百承擔,仲要額外畀中電賺錢,中電作為電力企業應該承擔番責任。」他又批評政府應監察中電有否賤價賣電。
本報上周五以電郵向中電查詢外銷售電力價格和成本,直至截稿前仍未獲覆。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