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過半業權惡晒

持過半業權惡晒

【以大欺小】
不少屋苑業主因不滿管理公司亂收費,希望透過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當家作主」,自行選擇管理公司。不過,發展商與管理公司往往是屋苑商場、停車場的大業主,所以有足夠票數否決小業主的決定。
都會駅業委會去年4次召開具法定權力的項目發展委員會,嘗試否決港鐵不合理的預算案,但佔51%業權份數的港鐵,4次會議都不派代表出席,令委員會因業權份數不過半而流會。都會駅業委會主席李栢棠批評,「我哋合理懷疑港鐵喺背後耍手段,令商場、港鐵站代表唔出嚟開會。」
港鐵住宅業主權益聯會主席林悅表示,項目發展委員會必須邀請公契列明的業權份數代表,包括業主、停車場、港鐵站和商場代表。他表示:「港鐵委任的業權代表莫名其妙,唔知有冇人喺度,從來都唔嚟開會。」林悅認為小業主難以對抗港鐵的伎倆,「有時小業主百分百團結都冇保障,因為唔夠佢51%業權鬥」。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