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私院不力 高永文賴法例有缺陷

監管私院不力 高永文賴法例有缺陷

【本報訊】審計署報告狠批衞生署規管私家醫院不力。食物及衞生局承認,現有法例的「缺陷」,加上巡查不足,削弱私院執法效果,但強調當局無「愛理不理」。至於法例過時卻沒修例,當局解釋2000年完成檢討時,本港經濟很差,不少私院正蝕錢甚至瀕臨結業,加強規管會令經營環境更加困難,故當時未有修例。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日就審計署批評衞生署規管私院不善進行公開聆訊。多名委員批評當局規管私院不力,放軟手腳,愛理不理。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回應稱,雖然現行規管的法例過時,但2003年衞生署已推出實務守則,較法例要求更全面,有助改善私院管理,態度上並沒放軟手腳。
惟有委員指出,當局對違規私院發信警告次數偏低,廉政公署更曾指衞生署與私院是採取「合作伙伴」態度,高永文回應時同意警告不足,但把問題歸咎於法例有缺陷,「法例冇中間手段懲罰,有時出警告信會諗有冇法律依據,會唔會過於嚴厲」。但他承認,衞生署巡查不足,削弱了執法效果。

最快三年後立法規管

至於衞生署過去兩年未有採用巡查清單,被批評欠缺監管私家醫院的基準。高永文否認,稱現時實務守則已是巡查基礎,巡查清單只是方便職員工作,但他未能指出採用前後對審視私院服務的分別。衞生署署長陳漢儀指,棄用清單是前線人員憑經驗所做的決定,但該署同意審計署建議用清單有助紀錄,現已回復以往做法。
高永文強調,新成立的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有工作小組檢討規管私院條例,包括規管標準、違例醫院罰則、提高收費透明度等,預計一年內完成立法建議,連同諮詢及審議程序,最快三年後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