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強積金回報低,收費高,推行12年來備受批評。強積金管理局委託顧問研究改革,報告建議推行電子平台,設立中央受託人制度,以降低行政費。積金局董事會昨接納顧問意見,提出可考慮就強積金收費設定上限,並訂出最快2015年推行強積金全自由行的目標,屆時打工仔連僱主供款部份也可自行選擇受託人,保障血汗錢不被蠶食。
記者:王家文
積金局去年委託安永就改革強積金制度進行顧問研究報告,局方董事會昨開會討論。消息指,報告批評強積金行政費過高,惹人詬病,必須簡化程序,建議成立電子平台,省卻人手的文書處理,料可降低行政成本0.35%至0.4%。但有董事會成員認為,現時強積金平均行政費達1.74%,即使推出降低成本措施,也只降至逾1.3%,收費仍過高,而且開拓電子平台,涉及巨額成本,「應該由政府負責定係同受託人攤分,有排拗」。
預設組合方便選擇
本港強積金市場有多達19個受託人,勞資雙方每月供款各佔僱員薪酬僅5%,資產不算龐大,是拉高成本因素之一。顧問建議成立中央受託人,統一管理,可由政府擔任或由各受託人合組而成,也可公開投標。報告也指出,強積金投資種類多達400項,如同「超級市場」,令人眼花撩亂,提出設立預設投資組合,由基金、債券及股票等組成,方便僱員選擇和管理。
積金局下周一會向外界公佈顧問報告,再將建議提交政府。消息指,局方認同現時強積金計劃收費過高,除受託人外,中介公司、基金經紀、保薦人也層層收費,不利打工仔,建議可考慮就收費設定上限,長遠目標則在三至五年內推行強積金全自由行,即最快2015年,不論僱員及僱主供款部份,打工仔都可自由選擇受託人。
收費應與收益掛鈎
積金局主席胡紅玉昨表示,中央受託人不一定由政府成立,可交由非牟利或低謀利公司機構,提供較低價錢的穩定投資產品。有積金局董事則認為,政府插手管理會被指與民爭利,若出現虧損,更是千夫所指,兩面不討好。由於改革涉及政府修例,當局暫沒推行時間表,積金局非執行董事黃國健認為,強積金收費應與收益掛鈎,「越賺得多,收得越多,咁先合理」,並建議僱員整合賬戶,「賬戶跟人走,減低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