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選案上訴失敗 即時收監 <br>簡炳墀又在獄中慶生

賄選案上訴失敗 即時收監 
簡炳墀又在獄中慶生

【本報訊】五屆冠軍練馬師簡炳墀,去年於上水鄉委會執委選舉中以13萬元買票賄選,被判囚3個月2星期。他向高等法院上訴,昨被判敗訴,即時收監,令今天踏入75歲的簡Sir,連續2年在獄中過生日。至於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要求覆核的申請,則稍後排期處理。
記者:陳佩明

【應訊風騷】
簡炳墀(中)昨冒雨和兩名兒子簡永輝(左)及簡永強(右)步入法院。李家皓攝

去年簡炳墀被定罪後,曾被還柙25日等候判刑,在獄中度過74歲生日,後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怎料今次上訴巧合地在生日之前一天有結果。懲教署表示,一般情況下會從總刑期扣減已服刑的日數,判囚3個月或以上的囚犯如表現良好,可望提早重獲自由。
簡炳墀昨晨由兒子簡永強及簡永輝等親友陪同下,冒雨步行入高等法院。他在庭外跟徒弟葉楚航等友人輕鬆談天,進入犯人欄後,即一臉嚴肅聆聽判詞。得悉上訴失敗後,他表現平靜,隨後由囚車送往荔枝角收押所。簡的兒子表示,未決定會否上訴至終審法院。

【押解頭耷】
被法庭下令即時收監後,簡炳墀戴上口罩由囚車押走。

侯志強讚法官英明

簡的上訴理據包括,原審裁判官黃汝榮對案件的分析過份簡單,令人無法確實知悉他如何達至某些結論;黃對指模專家的證供分析不足;沒有足夠證據顯示涉案的13萬元現金,是簡要士多老闆廖富壽投票給他的誘因。
高院法官彭偉昌指出,裁判官的判詞確實可以寫得更詳細,以免引來無謂批評。他形容辯方的指模專家證據價值極有限,裁判官沒被說服是對的。至於裁判官接納廖富壽夫婦及當時簡的競選對手侯志強的證供,亦屬正確。
彭官補充,不認為侯志強在事件中的角色,會影響廖的可信性,若侯是事件黑手,毋須從幕後走到幕前。如要誣告簡,可由廖獨立行事,毋須將侯牽涉入內。簡在報名參選前一天到訪士多,尋求廖在選舉中支持他,如涉案的13萬元現金是簡留下,唯一合理推論是金錢是用作買票。
侯志強獲悉彭官的見解後,大讚:「法官英明,very smart!」並重申:「冇犯法邊會拉到你。」對於簡再度身陷囹圄,侯聲言:「我冇留意呢單新聞。」日後會否與簡再見仍是朋友,侯重複答:「我從來唔當佢係敵人。(將來你哋會唔會係朋友?)你問佢。」
案件編號:HCMA48/12

【收監落寞】
懲教人員將簡押解到荔枝角收押所。馬泉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