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刻意提僭建 梁仍執意買大宅

賣方刻意提僭建 梁仍執意買大宅

【本報訊】聲稱開誠佈公的梁振英,僅以錯字連篇的聲明交代僭建事件,但部份交代卻叫人費解,而且刪除了不少人名、職位等資料。梁在附件內的臨時賣買合約披露,原來梁振英測量師行,同時擔任買賣雙方的代理。梁亦說,在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前三天,賣方突加入要求買方放棄追究物業可能有僭建問題的條款,不代表他知悉物業存有僭建;然而外界普遍認為有關條款不尋常,但梁仍在賣方堅持下簽約。

梁測量師行代理買賣

根據資料,梁振英是在99年11月30日與業主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梁振英測量師行是買賣雙方的代理。雙方須在12月14日簽訂正式買賣合約,但賣方卻在12月11日突加入「4th Schedule」條款,大意是買方放棄追究物業可能有僭建,梁的代表律師反對,要求刪走。梁又表示,其律師亦兩度要求賣方提供物業平面圖,但對方未能提供。不過梁振英指,因他與家人鍾情該大宅,故賣方律師雖然堅持要有4th Schedule條款,他還是決定簽約,並不表示他當時知道物業有僭建物。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賣方在買賣合約中,刻意提及非法僭建物的法律責任,估計賣家極有可能曾加建或改建物業;但他補充,買家心態以實用美觀為主,認為物業合心意就會簽字成交,很少留意物業有否僭建物。民主黨代主席劉慧卿亦有同樣質疑,認為梁無理由不察悉這情況。
民主黨單仲偕指出,梁的另一個「大話」,是他曾向傳媒聲稱,曾找律師和測量師證明家中無僭建,但原來律師根本從未證實其家中無僭建,而有關測量師亦從無提交文件證明其家中無僭建。民主黨質疑,梁在年半前誤導傳媒,而昨日的聲明亦刻意誤導公眾,令市民誤以為律師所確定的「沒有僭越」,就等於現時所講的「沒有僭建」。

僭建未解之謎

•為何賣方在簽正式買賣合約前三天,加入非法僭建物法律責任相關的條款,梁振英仍堅持簽約?
•梁振英指,在簽約前曾兩度要求賣方提供物業平面圖則,但對方未能提供,為何仍繼續簽約?其代表律師,以及其具律師資格的妻子唐青儀,為何也沒有發現當中存在風險?
•梁稱曾在簽約前找律師及建築測量師,確認物業內的業權,以及大宅結構和設施狀況,為何沒有發現部份他指是買入前已存在的擴建空間及改建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