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梁愛詩藉出席工聯會講座期間發表意見,批評終審法院在審理涉居港權的案件時「犯下錯誤」,指香港法律界,包括法官對中央與香港特區的關係缺乏認識。遇有具爭議性的重大法律議題,理應由特首向國務院提交報告,提請人大釋法,自動棄守我城法治最後的一道門關。正義女神豈止蒙上雙眼,呢次連天秤和劍都丟得,因為要束手就縛以示充份「合作」,維護一國。言論方出,社會譁然,而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隨即聲明反駁,強調釋法會進一步損害香港法治,並要「嚴防任何干擾司法獨立的舉措」。
嚴防之下,繼續進尺,詩姑除了佯言個人亦有言論自由外,更辯白甚麼「50年不變」的說法,只是針對治理香港的基本定調不變,與法制改變並沒牴觸。事實上,「法治精神」和「司法獨立」,非但是一個文明社會的構成條件,更是驗證一國兩制能否落實執行的最好量度。或者說,回歸至今亦只有港人得享法治庇護,強國子民可望而不可及,往後當然是逐步收窄差距,好讓我們能早日共浴人治的美好當中。
搬言論自由幌子 反咬一口
就此,前首席大法官李國能回應「詩語」並語重心長表示,法治這核心價值永遠不能被動搖,更絕不容許侵犯或改變。事實上,專權國度,神聖不能有丁點玷污的只有執政者的權威,強調人人平等,沒有凌駕懸念的法律管治,又怎會有紮根生長的餘地。而詩姑身為特區成立以來最紅的一位司長,豈會不知要回歸愛國正道,有甚麼路障一定要去之而方能後快。
而尊王同時,當亦要卑民,才能彰顯天威。所以當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要求她出席會議為釋法言論解畫。詩姑只作書面回覆,再搬言論自由幌子之餘,且要反咬一口,妄語此可能成為危險的先例,還要以麥卡錫主義作喻,真的惡人先告。一個普通市民就法制說三道四,又如何引起傳媒關注,市民憂心。若非詩姑身為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與前司長,又豈有此禮遇,更不要說和一芥草民相提並論。
盧先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