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N條天線果然勁,連我日前在某大學講課即場趕學生出去的前因後果都知道得一清二楚。為存厚道恕我不開名,不過為免大家胡亂猜度誤中副車必須先旨聲明,涉案的不是科大!
話說今次是為三年制的大學新生講職場致勝裝備,明知他們是新生,所以即使會場張貼了不准用電話、電腦的告示,我先小人後君子講明對玩電話電腦瞓覺絕對零容忍的態度,若然不能接受歡迎即時離場。開始了沒多久經已發現座中一位學生公然擺部iPad出來,我怕殺錯良民,他可能用來做筆記所以只是留心觀察。只見他低頭自顧自的玩個不亦樂乎,還心想放他一馬,於是問在座學生聽了半個鐘課之後,有沒有覺得浪費時間去錯地方,沒想到反應如此迅速,那位玩iPad學生即時舉手。
意興闌珊
如果大家以為我因此而發火趕他走,就實在太小看了我。我跑慣江湖甚麼大場面未見過?我只笑笑口講句光陰寶貴無謂浪費,着他自便。他大剌剌在座位上說他不走,指着我叫我繼續講。我沉着氣問在座百多個學生,由他們投票決定他的去留,結果大概各佔一半。認為他可以留低的原因是他報了名就有權、給他一個機會改過,還有一位學生做好心說他會後悔,被他即時搶白囂張地說「我為甚麼要後悔」。認為他要走的原因是沒有禮貌、不尊重講者場合及浪費時間等等。
我問在座學生我是否一開始經已訂下規則?即使入場看電影或者乘坐交通公具皆有規則要遵守,以為有錢買了票就可以為所欲為?我好歹是個大學邀請來的嘉賓,義務為學生講的是捨我其誰的題目,學生應當高興還來不及,原來我一廂情願?
實在意興闌珊,應該走的究竟是他?還是我?
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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