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機構包括東華涉違勞工法<br>社福界大剝削扣2000人休假

七機構包括東華涉違勞工法
社福界大剝削扣2000人休假

【本報訊】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接獲最少20宗投訴,指多個社福機構涉嫌知法犯法,要求社區服務隊家居照顧員等合約員工,取消休假超時工作,剝削員工休息日。「諗縮數」機構最少七間,涉及員工可能多達2,000人。

記者:林社炳

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幹事邱智恆表示,接獲投訴指有社福機構,要求社區服務隊的合約家居照顧員、司機及廚師等,在休息日加班工作4小時,員工要累積8或9小時才獲補回一天假期;有個案每月被「呃鐘」16小時,除了每周基本工作51小時,更要額外加班4小時,部份休息日被迫上班工作。
梁女士任職某社福機構家居照顧員,主要是登門替長者提供清潔、送餐及家居服務。她接受電話訪問時指經常要超時工作,每兩星期才獲補假或正常休假。她與同事經常做得疲累及受輕微工傷。
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秘書鄭清發說,根據《僱傭條例》,休息日及法定假日,僱員有權不為僱主工作。僱主如要求員工於休息日及法定假日工作,必須補回一天假期,否則屬違法。
工會指涉嫌知法犯法的機構,包括負責綜合家居照顧服務的東華三院、香港明愛、鄰舍輔導會、香港信義會、青少年服務處、聖公會福利協會和楊震社會服務處。工會估計現時全港合約家居照顧員等人員,可能有多達2,000人受剝削。

承認無補假給部份員工

鄰舍輔導會回應工會查詢時承認,指是中心主任在休息日補假概念上有混淆,沒為部份員工休息日作補假安排。在2009至2012年期間,該中心有994假日服務員工人次,但漏補回167天休息日或法定假期。
鄭清發批評,社福機構在政府以價低者得競投合約制度下,為求增加資源,遂用這種方法剝削員工,完全有違社福機構造福社群原則。工會今日去信要求勞工處介入調查。
鄰舍輔導會人力資源經理盧淑賢說,非常關注有關投訴,下周會安排開員工大會。勞工處回應說,只要不違反《僱傭條例》及其他法例規定下,僱主和僱員可以自由協議及制訂僱傭合約條款,包括工作時間及超時工作的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