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27歲連鎖電器店分店電腦部主管,帶新來的少女下屬唱卡拉OK,涉趁她飲醉酒時,跟她濕吻「抽水」,又將她帶到時鐘酒店強迫口交和施暴,完事即回家「交人」。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X內褲沾有被告精液
被告曾展鵬,昨否認強姦罪。女事主X在庭上供稱,去年1月13日在電器店任電腦產品推銷員,與被告不熟絡。案發於去年1月31日晚,她與被告及10名男同事到Neway CEO卡拉OK消遣,與同事玩骰盅,並喝下八至九杯威士忌溝綠茶或清水,結果醉了。
控方指被告後來截的士表示送X回家,但卻將步履蹣跚的X帶到時鐘酒店,其間曾將陽具強塞進她口中,之後在沒戴避孕套下強姦了她,並在其體內射精。X事後向另一上司透露事件,再報警。控方指X當晚所穿的外套口袋和內褲,均有被告的精液。
案件編號:HCCC2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