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沒理由 - 李碧華

「喜歡」沒理由 - 李碧華

喜歡一個人,需要「理由」嗎?
不喜歡一個人,即使對方雖無過犯面目可憎,什麼也沒做過沒說過甚至完全沒交集,你看他一眼,「樣衰」已經討厭。還可數算一大堆原因。但喜歡,是內心深處神秘的驅使,難以解釋。
心理學家當然深入剖析,列舉好些理由,如容貌身體的魅力、互相匹配、行為模式相似、價值觀金錢觀感情觀相近、同類愛好、性格相投、彼此了解、心情很好容易有戀愛衝動、周圍環境影响……其實最重要是「鍾情」,一見鍾情或多見鍾情,都得王八看綠豆,對了眼。
人體有種特殊分泌物,德國科學家進行了研究,當男性跟愛人在一起時,體內「忠誠荷爾蒙」會增加,抵制其他誘惑,樂於為她做任何事──這研究何以忽略了女性的矢志不渝?女性「忠誠荷爾蒙」更奇怪,她們不易變心,一旦變了,則九牛拉不轉,是對自己(選擇和決定)忠誠。
看新聞有些聯想,既然喜歡(不至於愛)是沒理由的,那麼妓女喜歡了放蛇的差佬、無牌食肆女主人喜歡了放蛇的食環署主任、非禮疑犯喜歡了放蛇的師姐……只是侍候男女朋友吧,「侍候」可以脫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