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高層遭停職 索償700萬

懲教高層遭停職 索償700萬

【本報訊】總懲教主任在06年就部門的新政策,向同事及上司發電郵發表意見,惹來高層不滿,遭時任懲教署助理署長、現任署長單日堅召見。他被指在會見時暗藏錄音機,結果遭紀律聆訊,終被停職,被扣起逾百萬元薪金。他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指紀律聆訊過程不公,奪走他的升職機會,索償711萬元。

原告何志昇(譯音),被告為律政司司長。何在1976年入職懲教署,在02年為總懲教主任,04年獲委任為署理監督。何聲稱,若非無理被停職,他原本可晉升坐正監督一職。

被指違紀不獲發年假

據入稟狀指,何在06年9月13日發電郵予同事,發表對新政策的意見。兩日後,單日堅要求他出席一個錄影會面,但何被指未得他的同意,私下錄音。同年12月11日,單再接見何,並問何有否收藏錄音機,但何沒有按命令回答。何因兩次事件被指違紀,經過紀律聆訊後,其中一個指控成立。何在07年1月被停職,被扣起一半薪金,不獲發年假及凍薪。
何指紀律聆訊不公平,他要求取得相關文件作辯護,但被拒絕,而審裁官是單的下屬,欠缺獨立性。他不但被拒安排法律代表,而聆訊更在他缺席下傳召證人及作出裁決。何認為整個紀律聆訊的程序都是不公平及不合法。
案件編號:HCA21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