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人民力量三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陳偉業、陳志全以及其餘四人,去年7.1遊行後聯同其他示威者佔領中環馬路,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名,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三名議員及另一名被告周峻翹否認控罪。
案中其餘三名被告林雨陽、李偉儀及甄燊港,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獲准自簽1,200元,守行為一年。數十名人民力量支持者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昨日到法院外聲援,高叫口號,指今次是政治檢控。聆訊預計需時10天,將傳召27名證人。
黃毓民休庭期間表示,三名被控的立法會議員及梁國雄,在剛過去的立法會選舉合共取得26萬票,強調民眾支持其抗爭路線,本案則顯出特區政府不仁不義。
案件編號:ESCC2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