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蒂灼女鼻 酒保判緩刑

煙蒂灼女鼻 酒保判緩刑

【本報訊】中年酒保不滿8歲女兒在家玩耍太嘈吵,一怒之下施以殘酷體罰,用煙頭燙傷她的鼻。
酒保早前承認虐兒罪,裁判官昨指案情嚴重,但鑑於酒保患有腎病,身體狀況欠佳,故酌情判囚6個月緩刑2年。
現年40歲的被告需每日洗腎三次,暫定本月底換腎。他甫離開粉嶺裁判法院便點起香煙,表示判刑合適,女兒已跟分居妻子搬走。案發今年5月3日,被告在荃灣家中燙傷就讀小三的女兒,她翌日負傷回校遭社工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FLCC17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