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學者斥梁特亂找擋箭牌

法律學者斥梁特亂找擋箭牌

【本報訊】為逃避「講大話」罪名,特首梁振英在指控他失實聲明的官司了結後,至今仍拒交代為何隱瞞僭建,昨仍以法律程序尚未結束來拖延。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長陳文敏卻指出,餘下官司「全部唔關梁振英事」,不應以此作擋箭牌,促梁盡快交代僭建,否則誠信問題越滾越大,難取信於人。

陳文敏昨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終審法院已判何俊仁選舉呈請敗訴,梁振英仍以「官司手尾」拒絕交代僭建問題是「莫名其妙」:「其實佢唔想講,不如佢直接話唔想講啦!」
梁振英傍晚發表聲明,指其代表律師建議在所有法律程序完全結束前,他不應就山頂寓所事宜作評論。選舉呈請的官司由終審法院直接審理,本身仍在上訴庭的選舉呈請留待梁振英和何俊仁剔除便可,換言之只是手續問題,梁振英卻用來作擋箭牌:「在高等法院批准剔除待決訴訟後,我會立即全面交代有關事宜。」

拒交代僭建欠理據

陳文敏指梁振英以法律程序未完結拒交代僭建欠缺理據,因整個針對其特首之位的選舉呈請已完結,餘下只是法庭與律政司釐清的憲制問題,與梁振英大宅無關,梁振英指律師建議現不應就僭建問題交代「係奇怪嘅建議」。她形容,新政府上場至今,梁振英誠信問題一直令他無法取信於人,「佢一日未交代,呢件事一日都未完,越拖越耐……成個政府上台幾個月,佢哋自己本身嘅誠信問題,(令佢)冇辦法取信於人,市民對佢冇信心。」

陳又不點名批評梁愛詩批評法官的言論,指雖然任何人都可批評法官和法院,但梁的意思是「法院要為政治服務」,不可與當權者對着幹,又暗指梁身份特殊,就算有言論自由也要小心運用:「你同我(節目主持人)講經濟問題,同格老(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前主席格林思潘)講經濟係兩回事。」他又不點名指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發表外國人不能擔任法官的言論,是違反《基本法》和不了解香港情況,認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高調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