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淺窄】
因替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妻子許步明、承包兩個劏房單位的「二房東」胡浩賢,他所開設的地產代理公司,原來亦是樓梯舖,於旺角新填地街一幢舊樓地下樓梯位,經營了13年。該地舖面積狹窄,僅約30平方呎,放了一張寫字枱後,已沒有多餘空間。
據附近地產代理表示,該區相若面積的樓梯舖,每月租金大約4,000至6,000元。記者到「二房東」樓梯舖了解,一名看舖男子說:「你哋(傳媒)唔好搞佢喇,要搞就搞陳茂波。」此時,一名中年女子衝出來,自稱是該樓梯舖的業主,「我哋有交差餉同電費,點會唔合法呀?幾錢買入關你鬼事,一蚊又好,一千萬又好」。
霸12年可提逆權侵佔
律師梁永鏗表示,數十年前不少舊樓的地下樓梯或後巷等公共出入地方,都會出現被人霸佔而成為私人產業。根據「逆權侵佔條例」,任何私人土地或物業被人霸佔12年(1991年之前為20年),如果業主不提出反對,霸佔者可向法庭提交電費單或信件紀錄,要求法庭發出聲明,宣佈擁有霸佔地方的業權,故此無本生利的鬼舖,已成為不少大廈法團的「搖錢樹」。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