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有非禮案底、嗜吸冰毒積犯,因向住在同一屋邨的少婦揸胸強吻而坐監,放監兩個月後故技重施,尾隨同邨一名少女入屋,又拉褲又扯胸圍強吻其胸,更用手指插她下體。少女受辱無援,直至父親回家才救她脫離魔爪。積犯原被控企圖強姦罪,昨於高院承認非禮罪名,還柙至本月30日判刑。
記者:蔡少玲
受害少女V(14歲)在案發後自責太蠢竟讓陌生人入到屋,情緒低落,曾萌輕生念頭,她亦抗拒返回案發單位,怕勾起噩夢。留院13日期間,在社工和臨床心理學家輔導下,情緒才逐漸回復,最後亦返回原址居住。
至於32歲被告吳偉漢,曾任廚工,2004年開始領取綜援。他有吸食毒品習慣,最初是「Fing頭」,20歲開始轉吸冰毒,他與內地妻離婚後,與另一內地女子生下一子,案發時他獨居於青衣邨。
被告曾有盜竊、刑事毀壞和賣翻版案底,去年因在同邨梯間藉詞借打火機,乘機非禮32歲少婦,遭判監4個月,今年3月出獄,但5月11日他又犯下本案。法官將案件押後,待索閱其背景和心理報告始判刑。
事主父親返家報警
V在案發時與被告住在同一條邨,但並不相識。當天傍晚6時許,V在寓所門外走廊晾衫,之後返回寓所,被告尾隨入屋,不肯離開。V逃進廁所,但被告緊隨,並關上廁門。V跌在地上,被告拉低自己褲子,又扯其短褲。V極力掙扎,被告轉而拉高她的T-shirt和胸圍,強吻其胸。其間V曾想報警,但失敗。
未幾,V成功逃出廁所,正想離開單位卻遭被告擋住去路,將她按在地上,還伸手入她褲內,用手指插她下體。V咬被告手指,掙脫後再跑進廁所躲避。就在此時V的父親放工返家。被告見V父即跳上床蜷縮一角,V衝出來邊哭邊指罵被告是強姦犯,由父親報警。
案件編號:HCCC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