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牆有耳:<br>男協不滿 「衰十一」應保護少男 - 李八方

隔牆有耳:
男協不滿 「衰十一」應保護少男 - 李八方

提起強姦呢兩個字,大家一定係諗,犯罪係男,受害係女,政府喺9月推出一份《強姦及其他未經同意下進行的性罪行》諮詢文件,工聯會衞星組織「香港男士協會」就不滿指,諮詢文件假設男性係施暴者,不滿負責諮詢嘅法律改革委員會對男士有「原罪」嘅看法。
男協話,據佢哋了解,德國、法國、台灣等地對強姦一罪嘅定義,都先後改為不論男女,即係話女性一樣可以向男性施暴,要求法改會唔好再歧視男人。佢哋仲話,近年有未成年女童引誘他人與其發生性行為,而女性與未成年男性發生性行為亦不用負上法律責任,對少男不公,故男協要求將「衰十一」條文,擴展至保護未成年少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