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住所的僭建「升呢」變露台,屋宇署昨日證實接納單位業主的認可人士提出的補救方案,但強調只是「暫時容忍」,補救後露台仍屬非法僭建,等同縱容蘇錦樑「僭上僭」。有測量師指屋署容許花槽透過補救工程改變用途作露台做法少見,質疑是否恰當。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就批評蘇錦樑未有以身作則徹底解決違法問題,做法鬼祟。記者:林偉聰 韓耀庭
屋宇署昨回覆本報,證實蘇錦樑早前透過認可人士向屋署提交補救工程的建議書,建議包括「拆除玻璃窗及金屬欄杆,並在客廳原本批准的外牆位置建造一幅玻璃間牆連玻璃門,以及於露台的外圍加建玻璃圍欄」(即建出現時的露台)及「拆除在睡房擴建部份的玻璃外牆,安裝具有防護欄障功能的玻璃外牆」(即保留該僭建玻璃窗),署方在今年4月接納,工程現已完成。
稱補救方案一直存在
不過,發言人稱,署方並不建議業主以補救方案處理,最好仍是將僭建物拆除及還原,因為即使完成補救工程,有關結構仍是一個不合法的僭建物。換言之,蘇錦樑現時只是技術上作出「補救」,屋宇署便妥協容忍蘇錦樑保留僭建物,更「僭上僭」增建了一個數十呎露台。有測量業人士估計,以該區呎價近2萬元推算,單位隨時升值百萬元。屋宇署發言人強調,以「補救方案」處理僭建的做法,過往一直存在,舉例指天台僭建物未列入優先取締類別前,伸出建築物範圍外的僭建簷篷,如可將簷篷縮小並退回建築物的範圍內,署方可「暫時容忍」保留該僭建物,但仍須對物業釘契。不過,蘇錦樑的單位為何在僭建被揭發長達一年半後,仍未被釘契,發言人則稱仍須研究蘇的僭建是否屬優先取締類別,才能定奪。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表示,僭建物應按照原有圖則還原,但如不牽涉增加面積、增建大型結構或改變用途,屋宇署有權酌情接受一些改動或加固工程作補救,對該僭建暫時容忍。
測量師質疑是否恰當
不過,蘇錦樑的客廳外的花槽位置獲准「補救」成露台,何鉅業承認做法少見,指該位置原本性質是花槽,如果署方認為改動作室內空間屬違規,「咁花槽係咪可以做露台呢?署方需要評估同澄清」。他指花槽和露台有完全不同的功能和設計要求,質疑署方容許以補救形式改變花槽的用途是否恰當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