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譴責CIC罰400萬

證監譴責CIC罰400萬

【本報訊】證監會公佈,就法國工商投資服務公司(CIC)未能遵守有關視客戶為專業投資者,以及為提供予客戶的投資意見保存充份紀錄的監管規定,向其公開譴責並罰款400萬元。證監會調查發現,CIC未能提出證據,顯示客戶符合《證券及期貨(專業投資者)規則》下的必要規定,例如有關賬戶擁有不少於800萬元的投資組合;另外,CIC未有根據《操守準則》規定,充份評估其客戶的投資經驗,亦未有取得相關客戶同意被視作專業投資者的客戶簽署聲明。此外,CIC未能就其提供予客戶的投資意見,保存充份的文件紀錄。有關缺失是由2004至2010年。CIC已承諾,委聘證監會同意的獨立檢討機構,以檢討其有關識別和處理專業投資者及提供投資意見方面的內部監控制度,並同意實施檢討機構擬作出的全部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