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環保署通過在石鼓洲興建焚化爐的環評報告和批出環境許可證,但有長洲原居民指報告沒有列明工程的必要性和補償方案是否可行,更沒有陳述工程的潛在風險。該居民昨天在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評報告及環境許可證。
無研究補償方案可行性
已退休的申請人梁翰偉(66歲),過去八代都在長洲居住。其代表律師陳詞指,環評報告沒有說明興建焚化爐的必要性。環保署提出建設海岸公園作為補償方案,但署方卻沒有研究方案是否可行或有實際需要。報告建議焚化、堆填、環保共燃等方法處理垃圾,卻沒有就各種技術對環境、健康、可行性和成本四方面進行比較,作出結論後亦欠缺解釋。律師續批評,報告沒有陳述工程會引致的潛在危險。申請人亦質疑環評報告由環保署撰寫,但同時由環保署審批,造成不公平。環保署一方將於今日陳詞。原本共有3名長洲居民及1名東涌居民提出司法覆核,法官最後只受理梁的申請。案件編號:HCAL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