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署批准「補救」 議員轟聞所未聞<br>蘇錦樑享特權僭建升呢

屋署批准「補救」 議員轟聞所未聞
蘇錦樑享特權僭建升呢

【本報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的住所去年被揭發拆走花槽,僭建成落地玻璃和圍欄,事後不但毋須還原,更獲屋宇署批准升級變露台。有逾千住戶因在花槽加建圍欄而被集體釘契的荃灣豪景花園,住戶對署方容許蘇錦樑「花槽變露台」感到譁然,法團主席指署方堅持先拆僭建,才可入則重建。有立法會議員質疑屋宇署選擇性執法,「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促署方交代執法準則。

記者:林偉聰、張岳弢、韓耀庭

蘇錦樑位於麥當奴道康樂大廈的住所,去年7月被揭發未經申請拆走客廳外的石屎花槽、僭建金屬圍欄;又拆走睡房部份外牆、加裝落地玻璃。屋宇署發出清拆令,一般要求業主在30日內展開清拆,但蘇錦樑8月收信後,推說「圖則日子久遠,問題複雜」,拖延半年僭建物仍原封不動,署方也無予以釘契,當時已被質疑執法不公。

蘇錦樑住所日前被揭發沒有還原僭建花槽,更變本加厲將之改建成露台(虛線示)。

豪景花園1500住戶不滿

今年4月蘇錦樑始展開工程,但未拆走僭建物和還原單位,記者上周所見,在睡房的僭建落地玻璃窗未見任何改動;客廳外花槽位置更換上玻璃圍欄,改建出一個露台。蘇錦樑前日稱,單位「按照屋宇署批核的補救工程方案」施工,未交代詳情。
花槽變露台最具爭議個案是荃灣豪景花園,該屋苑每個單位都有一個大花槽,但住戶指花槽圍欄太低,清潔時有墮樓危險,故紛在花槽上僭建圍欄;有住戶索性將窗戶改成趟門,將花槽變成露台。不過,屋宇署於2010年向近1,500戶僭建圍欄的業主發清拆令並且釘契,觸發業主與屋宇署商討集體入則保留圍欄。
本身是建築師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王金殿表示,曾希望向屋宇署證明住戶的僭建圍欄安全以保留圍欄,但因技術上太困難而未能做到;屋宇署亦堅持要求所有住戶先將單位還原,再重建圍欄。他不評論屋宇署對蘇錦樑的執法準則是否一致,但就指豪景住戶即使最近獲署方准許加上圍欄,亦只是作為花槽的維修工程一部份,絕非容許花槽變露台;署方亦不允許他們建玻璃圍欄,因玻璃承受的風阻會增加花槽懸臂式結構的負重,構成風險。
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助理教授姚松炎指,根據《建築物條例》,屋宇署無權就違反條例的僭建物作出豁免,換言之任何僭建物都必須拆除。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

湯家驊促交代執法原則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指屋宇署一貫堅持「先清拆、後入則」的執法原則,從未聽聞僭建物的業主可提出「補救方案」保留僭建物,甚至將僭建物「升呢」,「呢種方式係咪適用於全香港所有人?點解發清拆令時唔講畀人聽可以用『補救』形式保留僭建?」他指事件令人質疑蘇錦樑作為高官有特權,促請屋宇署交代執法原則。屋宇署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