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嵐岸一單位業主王先生,購入後曾出租及自住,今年9月已轉售。他居住期間一直依時交水費,但上月突收到水務署追收1,865元,因過去一年多估算水費出錯,扣除400元按金及最後一期已繳水費,要求他補交929元。他氣憤地說:「水務署突然話電腦計錯數,我覺得好兒戲、好混賬!究竟總共計錯幾多戶?」
錯在以過往用量評估
水務署表示,前年7月曾派員到上址抄錶,錄得用水量為零,懷疑壞錶,遂於電腦發單系統滙報情況;其後收到王先生通知報稱單位於09年底起空置,該署前年11月再派員抄錶,按實際抄錶度數重發賬單。
該署解釋,由於職員未有註銷之前水錶停止運作的滙報紀錄,故其後一直未有按實際讀數計算水費及排污費,而按以往用水量發出評估收費賬單。今年9月賬戶終結後再派員抄錶,發現與之前發出賬單的評估讀數不脗合,故重新計算用水量及徵費。
水務署強調,王先生個案屬個別事件,已提醒職員並加強員工培訓。過去三年,平均每年有350至400宗因錯抄水錶讀數或水錶錯調致更正水費賬單的個案。
檔案編號:1015010
社會服務
◆報料熱線:2929 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 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 8688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 2468
◆網址: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