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亞視前日直播爛騷《關注香港未來》,圖攔截政府發免費電視牌,議員質疑涉限制電視市場競爭違反《廣播條例》,去信要求通訊事務管理局調查。有學者就認為,即使未有違法,亞視今次自編自導自演集會製造聲勢兼直播,明顯帶有政治動機,違背傳媒專業道德操守。
指集會內容與政治廣告無異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劉慧卿昨去信通訊局總監利敏貞,要求調查亞視周日以附屬組織「亞洲會」名義,在政府總部外舉行集會,反對增發免費電視牌照,並直播集會過程。
信中指,根據《廣播條例》第13條指出,持牌人不得從事管理局認為目的在於防止、扭曲或在相當程度上限制電視節目服務市場競爭的行為;附表4第12條就指,持牌人不得將任何屬宗教、政治性質、任何工業糾紛的廣告納入在其服務內。電視節目業務守則指,持牌人必須確保節目恰當持平,報道不同言論時,要以公正不偏的態度處理。
劉慧卿在信中表示,亞視直播集會宣傳亞視立場,內容跟政治廣告無異,亞視作為持牌電視台屬既得利益者,發表可能影響當局增發免費電視牌照的言論,對其他牌照申請商極不公平。
她又要求通訊局盡快完成調查有關王征違規操控亞視,及《ATV焦點》就國民教育發表偏頗言論收到的投訴。
10年來反競爭投訴全不成立
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系主任梁天偉認為,公共廣播「操守大過法例」,按亞視周日的舉動,「自己做個活動出嚟製造聲勢再自己做Live(直播)砌政府,本身已經係政治行為,違背傳媒操守」。
翻查前廣管局紀錄(見下文),過去10年各電視台每有投訴反競爭,全部都「不成立」。梁天偉指法例略為過時,有必要修訂,並透露相關法例正進行檢討。
部份向通訊局投訴不成立事件
完結年份:2002
投訴對象:有線
投訴事項:推出「有線濃情價」和「2002世界盃」優惠,有掠奪式定價之嫌
完結年份:2004
投訴對象:亞視、無綫
投訴事項:合購2002至2010年世界盃、2004至2012年奧運會播映權,違反《廣播條例》反競爭行為的規定
完結年份:2004
投訴對象:有線
投訴事項:獨家取得2002年世界盃在香港獨家播映權,限制競爭
完結年份:2004
投訴對象:有線
投訴事項:取得2003至2006年西班牙聯賽在香港免費電視播映權,限制競爭
完結年份:2004
投訴對象:有線
投訴事項:取得某些足球賽事的香港獨家播映權,並推出「歐洲國家盃」優惠計劃,限制競爭
完結年份:2005
投訴對象:無綫及銀河衞視
投訴事項:無綫向銀河獨家提供劇集節目及四條頻道,限制競爭
完結年份:2006
投訴對象:有線
投訴事項:濫用市場支配優勢,有線A台服務有掠奪式定價及價格歧視之嫌
完結年份:2008
投訴對象:有線
投訴事項:2007年涉阻礙訂戶終止服務及轉用競爭對手服務,限制競爭
資料來源:前廣播事務管理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