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耀明fb質問蔡志森<br>「同性肛交是一等罪?拖手就從輕發落?」

黃耀明fb質問蔡志森
「同性肛交是一等罪?拖手就從輕發落?」

【本報訊】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日前在《城市論壇》多番將同性戀與肛交相提並論,又指肛交「有違公共衞生」;著名「出櫃」歌手黃耀明在網上反諷對方,是否要將肛交、口交、輕度接吻及法式濕吻等逐項討論並分別立法,批評對方似是而非將問題複雜化,「同性肛交是一等罪?同性拖手就從輕發落?」 記者:梁德倫

立法會上周否決諮詢不同性傾向平等權利議案,其後4,000名同志、市民不分你我他,齊上街發聲捍衞同性戀者權利,表明異性戀同性戀都應同享自由不受歧視。不過,一直被詬病扮演「道德塔利班」的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近日多次將同性戀等同肛交,又大扣帽子稱若相關反歧視法例立法後,幼稚園老師要教學生「陰道交同肛交係唔同嘅性交模式」,直指同性戀等同肛交。

黃耀明

「出櫃」歌手黃耀明在facebook上留言質問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

蔡志森日前在《城市論壇》上多番將同性戀與肛交相提並論。

又再提及「逆向歧視」

這番謬論一出立刻惹來各界批評,早已「出櫃」的歌手黃耀明更憤然在facebook留言質問蔡志森,「你認為我們需要將肛交,口交,愛撫,輕度接吻,深度法式濕吻,拖手等等等等逐一討論並分別再立法嗎?」他又說,「同性肛交是一等罪?同性拖手就從輕發落嗎?」暗指蔡的說法兒戲無稽,只是想將同性戀者矮化等同肛交。
蔡志森與女同學社執行董事曹文傑昨在港台節目繼續辯論,蔡志森解釋日前發起的聯署並非反對在立法會就同志平權展開諮詢,又自稱贊成保障不同性傾向者的學習、就業等權利;但他補充,一旦立法通過,會令不贊成同性戀的人士被「逆向歧視」。
他舉例指,美國曾有一宗案例指,有父親不願孩子在一間鼓勵男同性戀的學校就讀,跟校方說要轉校卻不獲批准。蔡又說,本港近年多了有關同性戀的討論,亦有更多同性戀者願意表明性取向,已證明社會越來越包容,故毋須立法保障同性戀者。曹文傑反駁指,社會上仍有很多歧視同性戀者的行為,立法並非只保障同性戀者,其實同樣可保障異性戀或雙性戀者不受歧視,他又指,立法不等於同性婚姻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