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色》是歌手黃耀明先生的名曲,多年來深受樂迷喜愛,當中有幾句歌詞是這樣說的:「請關上窗,寄望夢想於今後,讓我再握着你手。無須逃走,世俗目光雖荒謬,為你,我甘願承受。願某地方,不需將愛傷害,抹殺內心的色彩,願某日子,不需苦痛忍耐,將禁色盡染在夢魂外……」有一回在小型音樂會,黃耀明再唱這闋歌。唱之前他說,《禁色》是一首「好委屈、好委屈嘅歌」。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本地社會對同性戀議題仍有極大禁忌,對同性戀者有很多誤解、保留以至抗拒。寫詞的人、歌手想探討這個課題,想表達一下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壓抑、哀怨與不平,也必須轉彎抹角委婉的道出。黃耀明先生說這首歌委屈,指的大概就是這種遮掩與兜轉。其實,《禁色》固然「好委屈」,黃耀明先生與同性戀人士過去幾十年只怕更委屈。別的不說,單是「出櫃」這個形容詞已令人深深感到同性戀者過去幾十年來的困難處境。只有躲在「衣櫃」中,躲在暗無天日的角落才需要「出櫃」,才需要come out。一個人長年累月要把喜愛的人,把鍾愛的生活方式以至真正的自己收藏在衣櫃暗角中,他的壓抑與痛苦實在非筆墨所能形容,他的委曲實在不容易承受。還好,隨着平等權利及反歧視運動的擴展,隨着其他國家及地區逐步取締歧視打壓同性戀者的政策等法例,越來越多人改變了對同性戀問題的態度,越來越多人願意公開討論有關課題,更有越來越多同性戀者包括各行各業的人不再介意公開自己的性傾向。上星期六就有幾千名市民參與遊行集會,支持爭取同志的平等權利,當中包括立法會議員、藝人、歌手。著名歌手何韻詩更在集會中首次公開承認自己的「同志」身份,不再迴避。我們認為,公開遊行集會,公開同志身份,公開討論平等權利問題有助減少社會對同性戀問題的誤解,有助不同性傾向人士溝通,有助被迫躲在暗角的同性戀者站到陽光下,呼一口寬鬆自如的空氣。但是,一次性的政治行動以至年復年的遊行集會都不足以從根本改變歧視的氛圍,都不足以真正改善同性戀者的處境。應該看到,同性戀者不能出櫃不是因為他們自愧不如人,而是因為現實生活中的不公平以至歧視性待遇,例如在就業上、行業上、工作上他們就經常因為性傾向問題而處於不利位置,因此而失掉晉升機會,失掉工作又或是失掉獎學金或升學機會。而在日常生活上,他們同樣面對諸多不合理限制與不便,例如婚姻權利、繼承權利等方面都成為次等公民,甚至因為政策或制度上的歧視令他們無法好好照顧心愛的人及朋友。要改變這種不合理的壓抑,要改善同性戀人士的處境,把平等機會法例及政策延伸到同性戀者身上是必要的做法,是根本的出路。只要確立同性戀者跟異性戀者有平等機會及權利,公司、僱員、學校管理團體以至社會不同機構便需要改變歧視性的措施與安排,讓同性戀完全融入大環境中,無分「同志」與否,更不會因為「同志」身份而受到不公平對待。有團體特別是部份宗教團體擔心立法保障同性戀者的平等權利會動搖家庭及社會架構,甚至引起公眾衞生問題。我們認為這樣的憂慮是不必要的。家庭當然是社會的重要基礎,但家庭有各種各樣的形式,近幾十年來單親家庭、沒有小孩的家庭這類非傳統的家庭越來越多,出現同性戀者家庭並沒有甚麼大不了。要說破壞傳統家庭結構,異性戀者的婚外情只怕是更重要原因。所謂公眾衞生如性病或傳染病也跟同性戀平權問題無關,由色情事業包括男妓女妓引發的公眾健康危機遠較同性戀者引起的問題大得多。具體如何立法、如何保障同性戀者的平等權利當然需要仔細的諮詢及討論,但立法會及特區政府連開展立法諮詢也不願意,也要推三推四卻令人非常失望及遺憾。請記住,同性戀者爭取的不是甚麼特權,而是平等及不受歧視的權利而已!盧峯周一至周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