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親中法律界人士連日來一再發表「中國化」香港司法制度言論,衝擊司法獨立;大律師公會、律師會、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以及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先後發言捍衞。對於有人建議法官應為中國國籍或香港永久性居民,大律師公會昨發出聲明,認為建議不符《中英聯合聲明》,現行安排是考慮過兩地對「法治精神」理解的差異,經深思熟慮制訂。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資深大律師胡漢清早前指,貫徹「港人治港」原則,司法機構應研究增加特區終審法院內擁有中國公民身份的法官人數。大律師公會聲明表示,法官應擁有中國國籍或為香港永久性居民這建議,不符《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訂明的條款,強調不論國籍,只根據專業才能委任合資格人士任法官,是在港沿用普通法不可或缺。
中港對法治理解有差異
聲明稱中港兩地在社會制度、意識形態及司法傳統有別,對「法治精神」理解有差異;現行安排是在這前提下,經深思熟慮制訂;公會認為無任何理據,亦毋須改變行之有效的法官委任機制,形同狠摑胡漢清。袁國強日前亦發聲明,表示現行安排符合《基本法》及運作良好,終審法院判詞亦被其他普通法地區引用,反映判詞質素甚高,法官備受尊崇。律師會會長葉禮德認同袁國強說法,認為本港法官人數不足,若只許聘任香港人,短缺問題更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