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樂寺霸官地僅罰萬元<br>叠茵庭法團:仲平過租

極樂寺霸官地僅罰萬元
叠茵庭法團:仲平過租

【本報訊】已被發展局列為違規私營骨灰龕場的屯門極樂寺,昨因違規霸佔政府土地,遭地政總署票控。特委裁判官何麗明指,極樂寺佔用的土地面積大、佔用時間長,在無減刑理由下判處該傳票控罪的最高罰款一萬元。關注極樂寺骨灰龕行動組主席許澤偉認為判決過輕:「霸官地都罰咁少,完全冇阻嚇性!」
記者:樊素心、李旭基

被告極樂寺有限公司被票控一項不合法佔用未批租土地罪,昨由律師代表認罪。今年1月16日,地政總署到極樂寺巡查,發現該寺有建築物在署方未發有效許可證而佔用官地,署方當日在寺內張貼告示,飭令須於3個月內停止佔用該幅1,210平方米的土地。

反對極樂寺的團體昨於政府總部示威。

辯方︰安置骨灰龕需時

惟該寺未有理會清拆令,4月16日限期屆滿時仍有違規建築物在官地上,只拆走牌坊、一座兩層高建築物及部份基石。地政總署的職員於今年7月30日,核實地下骨灰龕場亦在官地之內,遂於8月1日發告票。極樂寺於今年1月6日首次遭票控霸佔官地,兩張傳票被判罰款共1.32萬元。今次是地政總署就霸官地問題,向極樂寺發出第三張傳票。辯方求情時解釋,極樂寺清拆建築物時,要將在官地上的骨灰龕安置在合法地段,寺方須取得受影響家屬的同意,過程需時。寺方曾聯絡地政總署,申請將清拆違規建築物期限延遲兩個月。另其中一棟位於官地上的建築物,放有法師的物品和重型設備,有待搬遷。位於極樂寺旁的屋苑叠茵庭,一直強烈不滿該寺。叠茵庭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陳俊明指有關法例過時:「以前60年代,判罰一萬蚊好犀利,但家罰一萬,只會令人有錯覺以為霸官地都只係罰咁少,仲平過租!」反對極樂寺的團體數十名代表昨往政府總部示威,盼能向發展局局長陳茂波遞交請願信。眾人得悉局長正於立法會開會,即轉入立法會大樓內,打算待局長開完會遞信,但遭保安包圍,最終未能向局長表達訴求。地政總署發言人昨表示,會繼續跟進極樂寺清拆違規建築物的情況。案件編號:TMS13932/12

團體欲向發展局局長陳茂波遞交請願信不果,遭多名保安包圍。 李旭基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