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前抨擊本港法官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又再向法治開炮,她日前接受內地官方傳媒訪問,除再轟香港法官及法律制度外,又指中央承諾香港五十年不變「並非香港的所有情況不變」,認為香港法制可以改變;其言論引來本地法律界譁然,直斥梁摧毀法治、言論有觸犯藐視法庭罪之嫌。
記者:呂浩然、莫劍弦
梁愛詩早前公開指摘本港法官不懂中港關係,導致誤判案件。日前她接受內地官媒《人民日報》旗下《環球時報》訪問,先諉過傳媒,指言論引起部份政客、媒體反彈是意料之外,認為是傳媒和公眾誤解司法獨立,她說:「所謂『司法獨立』,不等於法官不能被批評,而是任何人不能批評法官影響其判案」。
稱要用精神體會《基本法》
接着她評價香港回歸15年來的法制發展時,更大發謬論,指香港所謂「五十年不變」,並非「就是香港的一切事物停留在1997年6月30日,甚麼都不變就是成功。」她認為五十年不變是指,「中央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不變,並非香港的所有情況不變」,還意猶未盡地指,「法律制度本身就是不斷變化的」,暗示香港現有法律制度可變,更稱不能因此就說是破壞法治,「我們不能因為遇到一些法律上的紛爭,就說法制被破壞了,也不能碰到一些問題,就下論斷『一國兩制』是失敗的。」她又認為《基本法》不能以普通法原則處理,「有時還須從它的精神去體會」。
資深大律師梁家傑對梁愛詩的言論大表震驚,炮轟對方不單止無收回觸動了港人神經的言論,反而「升級」,「佢係講法律制度,咁就狗屁不通,法律制度點會日日改變㗎?邊個話畀你聽法律制度會改變㗎?就算我哋祖國嘅法律制度都唔會改變啦,法律制度係為黨服務,但會唔會突然間改變為人民服務呀?」
梁家傑又斥梁愛詩認為要從精神去體會《基本法》的言論可圈可點,「嗰時23條立法點解引起咁大爭議,就係因為擔心中國內地行嘅、佢解釋乜嘢叫做顛覆中央人民政府、乜嘢先至會構成以言入罪嘅可能,呢啲咁嘅概念搬嚟香港嘛」。湯家驊亦狠批梁愛詩作為有政治份量人物,發表這些言論,可能是為釋法推翻莊豐源案鋪路;他同時指出,根據藐視法庭罪,任何人故意發表言論令社會對法官存在藐視、侮辱或失去信心也可能違法,促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回應是否有人違犯藐視法庭罪。
李柱銘對梁愛詩言論感疑惑
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直言對梁愛詩言論感到疑惑。他解釋,梁愛詩提出如法制可變、從精神去體會《基本法》等,當年討論中英聯合聲明或起草《基本法》時,有份參與的梁愛詩都無提出過;當年他曾問前國務院港澳辦主任魯平,除國防和外交事務外,有甚麼是本港司法制度不能處理的,魯平也舉不出例子,故梁愛詩所提觀點,根本從未在《基本法》寫明,現有普通法制度足以處理香港事務。
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亦指,觀乎近日資深大律師胡漢清揚言,所有法官都要是中國公民、內地學者程潔提出改革香港司法,加上梁愛詩言論,都是「一浪又一浪對司法制度嘅衝擊」。
自由黨田北俊則指,本港當然不能在五十年內任何事都不變,但司法獨立、有權本地立法、實行普通法,有上訴、終審權,以至市民可透過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政府的制度不應改變,否則國際商界對投資香港信心隨時蕩然無存。
公民黨前黨魁余若薇斥梁愛詩將五十年不變說成法制可變,明顯混淆法制與法律;余稱只要合乎程序,法律可改,法制卻萬萬不能改,因香港法制是用來保障「一國兩制」下,香港這「一制」的核心價值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