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歌醫生陳以誠遭索千萬<br> 疏忽令BB被切指頭 官指金額誇張

兒歌醫生陳以誠遭索千萬
疏忽令BB被切指頭 官指金額誇張

【本報訊】有「兒歌醫生」之稱、現任醫學會副會長陳以誠,3年前治療一名14個月大男嬰,事後導致男嬰需切除右手無名指一節指頭。男嬰的父母因而興訟索償,陳以誠承認責任,夫婦昨天在高等法院表明要求賠償1,080萬元,主審法官認為,金額非常誇張。 記者:陳佩明

原告夫婦羅耀偉及林寶儀(均為譯音)指稱,被告陳以誠於09年8月10日至21日,治療男嬰羅賢博(譯音)的右手無名指指骨裂傷時疏忽,導致他需切除無名指的一節指頭,亦令原告飽受精神困擾。
據悉,當時任職髮型師的父親羅耀偉,月入平均2萬元,兒子出事令他內疚,又感到被妻子責怪。他為照顧兒子減少工作時間,收入大減至每月三至四千元,自己亦身心受創,體重大跌20磅。
至於身為家庭主婦的母親林寶儀,無法接受兒子需切除一節指頭的事實,抑鬱情緒令她變得生活了無生趣兼失眠,體重減輕15磅。她每當見到兒子的傷口便哭,亦對被告感到憤怒。心理專家認為,原告夫婦患有適應障礙及抑鬱。

曾投訴醫委會不果

原告曾就事件向醫務委員會投訴,但不果,母親大受打擊,令精神狀況轉差,上月底她接受醫生處方抗抑鬱藥,藥效需時數星期始見效。原告認為若昨天展開聆訊,或影響她的供詞質素,故申請押後開審。
但被告一方指出,原告沒有按指引提供涉案的資料,包括原告的銀行戶口記錄、糧單及稅務資料等。被告早於去年起多次索取所需文件,均不獲回應。法官決定於本周五再開庭,以便雙方準備文件。此外,雙方律師昨就披露涉案資料的安排跟法官商討,原告堅持留在公眾席、十指緊扣地旁聽,法官善意提醒商討內容或令原告不安,但原告未有理會,結果女方在途中突然落淚,需由丈夫陪同離開轉到證人室休息。
案件編號:HCPI369/10, 62/11

兒科醫生陳以誠治療男嬰時,令他受傷。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