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五日本欄指港台新聞誤導,港台機構傳訊及節目標準組總監來電郵有如下澄清:
「事實為,當日於本台網站『即時新聞』中出現的兩篇報道屬不同性質,第一篇(下午12:13分時刊登)為『即時文字新聞報道』,而第二篇(下午12:24分時刊登)是『聲音新聞報道』,因此在文字內容有所不同。下午12:13分的『即時文字新聞報道』是根據電台每半小時的新聞簡報而寫成的文字版本,內文清楚說明林先生表示『在行會期間不買不賣手上的物業,避免有利益衝突。但由於母親年紀老邁,將於短時間內出售少部分的物業,以應付需要。』而下午12:24分的『聲音新聞報道』為新聞部記者周文泰根據與林先生的錄音訪問而作出的聲音報道。該段聲音報道於網站上的文字內容僅屬引言性質,就如報章中的標題一樣,只為突出重點,吸引讀者收聽全段聲音報道,因此絕非該段錄音的完整文字謄本。有關的聲音報道長度近兩分鐘,先由記者周文泰講述重點,再播出林先生的錄音解說,內容完整地包含林先生將於短期內出售少部分物業的原因。由此可見,本台絕無刪去部分內容,反而是提供更詳盡消息,『誤報』之嫌,從何說起?」
話是這麼樣說,但看網上新聞之人(如左丁山),未必同時聽埋聲音報道,只看網上文字新聞,於是網上有傳言「林奮強曾承諾在行會期間不買賣手上物業」之說,鬼叫香港電台新聞比較有公信力咩,如果係某一啲媒體報導,大家就會較小心查證啦!
林奮強賣樓之事,老早張揚宣揚,點知到成交之時,碰啱係「曾辣招」推出之前,於是鬧出風波,誠始料所不及。關於內幕消息一事,特首與行政會員成員皆說林奮強無可能預知,應該可信。關於佣金一事,因廉署已向中原地產代理查詢搵資料,有關人事一概封口,亦屬尋常,逢律師都會咁樣指示有關人等唔好講嘢,有嘢就向廉署講,及在法庭講啦!有位老友談及港英時期有無議員炒作內幕消息一事,當年是否全部議員好清高,真係幾難查證,只好相信佢地夠誠實。如果將當年之模式擺落今日嘅行政會議,即滙豐大班,怡和大班曾係必然成員,華資大財團領袖(例如周埈年,周錫年,馮秉芬,利銘澤,簡悅強等人物輪流做行政局議員),又坐在行政會議嘅話,今日媒體唔駡個半死先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