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報早前揭發中電發電機組長期過剩三成至四成,中電總裁藍凌志(圖)昨解釋剩餘發電機組作為備用電量,確保發電穩定性。他強調去年中電33%發電機組過剩,符合國際能源署發電機組兩成至三成半備用電率。對於中電被指賣電予內地謀利,藍凌志指賣電獲得的利潤,有八成投入電費穩定基金,有助穩定電費。綠色和平資深項目經理古偉牧表示,中電剩餘發電機組僅僅符合國際標準上限,是典型「攞到盡」的經營手法。他認為中電利用剩餘發電機組賣電予內地,只令電費加幅放緩,更有效方法是減少購買多餘機組,避免資產膨脹拉高獲准利潤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