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訓導主任告校長誹謗

中學訓導主任告校長誹謗

【本報訊】中華基督教會基協中學一名訓導主任,被指對學生施行體罰,警方接獲家長投訴後沒有提出起訴。事件經傳媒報道後,校長疑先向內部澄清,訓導主任並無體罰學生,但收到家長發出的律師信後,改口指訓導主任有體罰同學。訓導主任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校長等人士誹謗,要求賠償。

發生懷疑體罰事件

原告訓導主任李兆基現仍任教基協中學;三名被告分別為校長爾區巧芬、副校長尹紹基及法團校董會。原告指校長分別於去年11月及今年10月,發出內容誹謗的信件和電郵,次被告則作口頭誹謗。
據悉,懷疑體罰事件發生於去年11月。事發三日後,原告收到校長的警告信,指兩名老師目睹他體罰學生。原告向該兩名老師查問後,二人均稱從沒跟校長這樣說。今年7月傳媒報道事件後,校長於學校內聯網澄清指原告無體罰學生,但9月收到家長的律師信後,在內聯網改口指原告曾打人。原告認為校長從沒向他查問事件,亦有校董不滿校長的處理手法。
校長昨沒有回應查詢;副校長則表示拒絕回應。有基協學生形容「李sir份人好公正」。
案件編號:HCA2054/12

基協中學訓導主任入稟控告校長及副校長誹謗。李啟發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