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港享齊人之福的巴基斯坦男子,涉嫌與巴籍妻子在沙灘做愛後,用長七吋生果刀割她的頸11下致死,繼而棄屍大海。他昨於高等法院否認謀殺罪受審。控方指被告事後解釋,因感覺妻子是邪惡「獨眼巨人」,遂按《可蘭經》替天行道,但他又補充一早獲妻子同意,讓他殺死她。 記者:蔡曉楓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Nawaz Tahir(39歲)與死者Shazia(33歲)於98年在家鄉結婚,育有三子,其後舉家以難民身份在港居留。被告來港後跟一名印尼女子Tamini結婚,生下一女。被告和兩名妻子同住深水埗南昌街一單位,死者遇害前,Tamini已搬離。
事後連人帶刀拋落海
去年8月19日清晨,晨運客發現死者伏屍荃灣青龍灣沙灘,僅身穿內衣褲,頸上有很深的割傷痕迹。警方到場後在海裏撈獲一把長七吋生果刀,並在浪翠園附近的天后廟對出岸邊,發現大灘血迹,相信該處是死者遇害現場。法醫指死者死於頸部受刀傷。
被告翌日在寓所被捕,警誡下他承認殺妻,因覺得死者是充滿邪惡的「獨眼巨人」,他依據《可蘭經》,認為真主選擇他在審判日來臨前消滅死者,好讓她獲得赦免。
其後被告再解釋,事發前曾向死者表示,夫婦兩人只能活一個,死者結果選擇犧牲自己,被告於是利用死者給他的金錢買鎮靜劑及針筒。8月18日晚上8時,他與死者在岸邊吃喝及做愛後,死者讓他注射後入睡。被告先以電話充電器的電線勒她的頸,後用雙手箍她的頸,但她仍有呼吸,被告遂用刀割她的頸11至12下,最後將她連人帶刀拋落海。
被告見附近有警察,遺下上衣及鞋便沿石灘逃去,再乘的士回家。一名浪翠園住客昨供稱案發當晚,見到一名外籍男子赤裸上身及赤腳逃跑,在路上欲截停小巴,但他已記不清該男子的樣貌。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7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