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江和郭炳聯兄弟,涉及的「許仕仁新地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將轉介高等法院審理。律政司和廉政公署為應付這宗「歷來涉及最大規模」貪污案,先後向立法會要求撥款加開編外職位調查及檢控,廉署指類似安排有1986年的聯交所貪污案。
記者:張婷婷 潘柏林
兩部門的申請共涉及3,000萬元,但連同部門現有資源開支,以及未來聘海外御用大律師和本地資深大律師的費用,相信調查這宗世紀貪污案的總開支將逾億元。立會議員促政府慎用公帑,因為「贏唔贏都未知!」
立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討論,廉署為許仕仁新地案要求開設一個助理處長的編外職位,「以領導高度敏感、異常龐大和複雜」的調查工作,新職位為期30個月,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為216萬元,全期開支為540萬元。據了解,今次申請之前,廉署的特別職務組已運作數年,今年中已用臨時方式加開職位運作半年。
要求立會撥款加開職位
副廉政專員黃世照表示,是否需要編外職位的助理處長領導調查,視乎案件特質和複雜程度;佳寧案未有類似安排,但1986年廉署調查聯交所貪污案時,亦曾加設助理處長領導調查。
律政司早前亦為同案要求加開三個編外職位5年,包括一個D2薪級的副首席政府律師,每年員工開支238萬元;一個高級政府律師和一個政府律師,每年員工開支264萬元,全期開支共2,510萬元。同樣地,今年中已臨時加開職位運作半年,但律政司安排現為D1薪級人員出任,早前被議員質疑律政司內定D1人員出任,為有關人士升職加薪。
廉署文件顯示,未來30個月的調查,涉及15個調查人員和1個秘書等16名非首長級職位,員工開支由內部資源應付,每年1,477.5萬元,30個月合共3,700萬元。律政司方面未有提供會使用多少內部資源應付許仕仁新地案,但自今年3月拘捕許仕仁等,當時的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為免產生偏頗印象,已授權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處理該案,案件於7月進入司法程序後亦一直由薛偉成代表控方。薛偉成月薪約20萬元。
另一方面,為應付各被告陣容龐大的星級律師團,律政司擬聘請外間律師,包括本地資深大律師及海外御用大律師,以及一名或以上大律師負責實際檢控工作。據悉,律政司已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Ken MacDonald,和曾代表傳媒高層陳志雲與廉署交手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為主控官。
「動用嘅公帑好得人驚」
由於外聘律師費用視乎雙方協議,案情複雜性和審訊時間亦會影響收費,保守估計上述兩名星級大狀再加一名大律師,負責本案半年,律師費料達數千萬元。律政司和廉署正式要求的編外職位員工開支達3,050萬元,加上廉署內部資源支付的3,700萬元,再加上之前半年臨時安排開支1,100萬元,未計律政司內部資源開支及早前調查支出,只計算未來外聘主控官費用數千萬元,保守估計許仕仁新地案涉及公帑將逾億元。
人民力量黃毓民昨指出,此案未計外聘律師費用,已要花上數千萬元加設編外職位,希望部門慎用公帑,「呢件案真係打老虎,家動用嘅公帑好得人驚,贏唔贏都未知,仲未計上訴,條數真係天文數字。」他促政府「唔好亂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