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絲世語:爭取自治,何罪之有? - 李怡

絲絲世語:爭取自治,何罪之有? - 李怡

舉龍獅旗是懷念港英時代。那時是否樣樣都比現在好?除了受黨意主導的人,誰會否認?舉龍獅旗,表示對現實不滿,並非就是主張港獨。即使主張港獨,那也是言論自由,並不是意味有行動。即使是有組織行動,依法治國家的判例也會以根本無行動實力而被認為無罪。幾個有法律背景的人,何以無常識至此?在大陸強勢壓境下,香港當前的民意趨向,其實只是「自治」,但不是說不出「高度」有多高的自治,而是真正的「港人自治」。將近一百年前毛澤東反對「湘人治湘」而提出「湘人自治」時寫道:「湘人自治」是實現「鄉長民選,縣長民選,省長民選」的「全自治」,而不是「湘人治湘」的「半自治」。香港人要爭取的,只是《基本法》所規定要實現的全民普選的「全自治」。李怡逢周一至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