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對湯勇文判處永久停牌的極刑,但法庭於2010年判他非禮罪名不成立。有醫委會成員質疑,當年控方只提出一名受害病人的個案來檢控,兩位控方專家證人中一人是法醫,法官不接納其意見。相反湯勇文以強陣應戰,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做代表,及著名的中文大學公共衞生及基層醫療學院教授教授李大拔作辯方專家證人,令他可脫罪。有醫委會委員表示,審閱警方及法庭轉交的資料,認為證人證供可信,湯犯案意圖明顯;但法庭當時指不排除湯勇文因執業時間尚淺,可能經驗不足,未必有非禮意圖,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控方僅提一名受害人個案
有委員質疑,09至10年法庭案件審理時,控方只提出一名受害人的個案作為檢控。控方找來的兩名專家證人,其中一名是病理科醫生,上一次臨床診症已是25年前的事;另一人曾任香港大學家庭醫學系助理教授,只於出庭作證前兩周才轉為私人執業。法官未有接納兩人的專家意見。相反湯勇文的代表律師是一級大狀麥高義,其專家證人是中大專家李大拔,可能因意見對法官更具說服力,因而令他脫罪。湯勇文於醫委會聆訊期間,同樣由李大拔作為辯方專家證人,但他多次迴避醫委會質疑不利被告的提問。他曾指被告沒戴手套,替病人體檢是「走捷徑」及「懶惰」,被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特別提醒他不應偏袒被告。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