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貪污須轉介<br> 教局疑「隔渣過濾」

舉報貪污須轉介
教局疑「隔渣過濾」

【本報訊】教育局近日向屬下公務員發出電郵,要求公務員日後如要向廉政公署舉報貪污罪行,要一律經由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轉報廉署。揭發事件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教育局做法匪夷所思,指舉報過程應該是「越原始、越少人知越好」,否則形成不良檢舉制度,窒礙防貪。教育局昨晚發聲明「補鑊」,指公務員仍可自行向廉署舉報。
民主黨涂謹申昨午召開記者會,公開昨早收到教育局內相關教師團體轉發的電郵,該封原始電郵由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行政)劉潤霖在10月29日發出,對象為該局全體公務員。電郵內容指,「廉政公署最近要求把所有與貪污相關的涉嫌罪行,透過單一部門聯絡人轉報廉署,以便該署有效把案件分流和處理」,要求明日起所有以公職或個人身份得知貪污罪行的公務員,均須透過劉向廉署舉報。

涂謹申斥窒礙防貪

涂謹申直言內容令人難以置信,在向部份教育局公務員確認內容真確後,即時聯絡副廉政專員黃世照反映情況。他形容,黃聽罷大感愕然,當時反應「唔係啩,我了解吓先」。他引述向他「揭密」的公務員稱,電郵傳出後在各教育團體間相當轟動。
涂謹申擔心,如果電郵內容屬實,等同公務員舉報貪污要「隔渣過濾」。他說電郵內容未有提及如舉報的貪污嫌疑人正是該聯絡人,又或被舉報者與該聯絡人稔熟應如何處理,如此將窒礙貪污舉報,更會令公務員質疑當局打擊貪污的信念,甚至聯想起近日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廉署阻礙政府施政」的言論。

知情不報或有刑責

廉署回應時解釋,早前提醒教育局若以「部門名義」轉介貪污投訴,應透過指定聯絡人轉交廉署,藉以提高效率,並非要求教育局只能透過聯絡人為廉署收集貪污投訴。教育局昨晚解釋,電郵內容「並不表示同事不可直接向廉政公署舉報」,也沒表示同事如不經劉潤霖轉報會遭紀律處分,稍後會另發電郵澄清。涂謹申認為事件或因誤解而起,強調並非要問責,最重要是釐清事件。
公務員事務局今年7月發出舉報刑事包括貪污罪行的通告,提醒公務員若有人意圖對其行賄卻沒即時舉報,可能會遭紀律處分,更可能被刑事檢控,強調公務員無權決定是否舉報犯罪行為,在某些情況下知情不報同屬刑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