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十多次盜竊案底的無業父親,再次偷竊被捕,獲准保釋後不但繼續犯案,還兩度夥拍9歲兒子到超市偷奶粉。兩人第二度出動時當場落網,警員更發現他們配備對講機行動。父親昨在法庭認罪後,以照顧兒子為由要求輕判,裁判官即質疑:「你點照顧個仔?」並斥責他帶兒犯案的行為荼毒小孩,需加刑三個月,判他入獄一年。 記者:樊素心
體形瘦削的被告李卓輝(32歲),過往有16項案底,其中14項屬盜竊案。他昨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6項盜竊罪,涉及逾10罐奶粉及食物,總值約4,800元。
一家靠綜援過活
辯方透露被告跟兩名分別9歲和1歲的兒子,以及第二任妻子同住,全家靠綜援過活,第二任妻子不欲照顧並非己出的長子。據悉,被告聲稱為幼子偷奶粉。
今年10月9日傍晚,被告獨自由尖沙嘴圓方、中環德輔道中踩到半山堅道,在三間超市偷走7罐奶粉。警方接報後於當晚,在中環置地廣場拘捕手持贓物的被告,獲准保釋。
三日後,他帶長子到荃灣如心廣場惠康超市成功偷走8罐奶粉,未有被發現。五日後,被告獨自出馬,到旺角彌敦道一間超市偷取四包急凍蝦,離開超市時人贓並獲,再次獲准繼續保釋。
及至本月2日下午,被告夥長子再「幫襯」如心廣場惠康,偷走4罐奶粉,過程被進行反罪惡巡邏的便衣警員目擊。被告着兒子將藏有賊贓的兩個袋帶離店外,警員即上前表露身份,並從父子身上各搜出一部對講機,被告承認犯案時用對講機與兒子溝通。
署任主任裁判官施萬德判刑時指,被告帶兒子犯案構成加刑因素,被告的所作所為反映他不勝任照顧孩子,行為「令人震驚、荼毒小孩」,又直斥被告「作為人父,應作孩子的榜樣,卻令小孩牽涉入罪案當中」。
案件編號:TMCC3658、KTCC5759、ESCC39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