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知不懂法律,可否請有識之士不吝賜教,這位被醫務委員會裁定專業失當,被暫委主席麥列菲菲醫生直斥可恥、犯罪時間長、受害人多、更牽涉小朋友、屬有系統及故意的極嚴重犯罪行為、必須嚴懲永久停牌絕對不能繼續行醫的西醫湯勇文,前年被控非禮時,雖證據確鑿,警方在他診所及住所內搜出869張女性及兒童性器官照片和20段影片,裁判官亦認為女病人證供可信,但不能排除04年畢業的他執業時間淺,可能經驗不足未必有非禮意圖,故裁定罪名不成立。究竟他為甚麼可以脫罪?
這位人渣的行為遺禍至深,他徹底出賣、更摧毀了病人對他作為醫生的信任。病人在醫生面前冇私隱可言,而且身為病人的都會聽從醫生指示,說要脫衣服做甚麼檢查通通唯命是從!怎想得到原來被醫生動手腳非禮不特止,還被拍下大特寫?執業時間淺如果可以成為難以界定非禮意圖的理由,請恕我斗膽冒犯,實習醫生豈不大條道理攞正牌飛擒大咬為所欲為?
必須稱讚受侵害的病人夠勇敢站出來舉報頂證,否則這人渣以醫生的權威身份繼續藉工作之便,難保他進一步會做出些甚麼更過份的行為,不曉得還會有多少無辜病人會受侵害。可惜未能繩之於法實在天冇眼!
接二連三發生醫院醫療事故,醫生及其個人的專業都失德,還未計醫生請醫生搞美容只求賺快錢話之水魚及羊牯的死活,完全置專業操守及醫德於不顧。這個本來「神聖」的行業警號何只敲起?經已是快震耳欲聾的了!究竟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為何如今仁醫失蹤庸醫當道?那麼辛苦讀醫原來不是為救人?好心畀條生路病人行得嗎?
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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