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琳、陳雪玲報道】維基解密去年公開美國駐港領事館電文,引述時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稱,1999年人大首次就居港權釋法時,五名常任法官考慮辭職以示不滿。剛退休的包致金首度開腔承認真有其事,又指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提倡釋法解釋雙非問題的言論,或對本港法治造成威脅。包致金接受國際台《時事縱橫》節目訪問時解釋,1999年釋法時社會對本港法治憂心忡忡,「這問題太嚴重,令我們考慮辭職。不過我們權衡輕重後,決定留任」。當時終審法院五名常任法官為李國能、包致金、烈顯倫、沈澄及梅師賢。當主持人問到若果上述事件發生在今天的香港,五名法官的態度會否如此強硬,包沒直接回答,只說現時終院另一常任法官陳兆愷將滿65歲退休之齡,希望陳留任,「他應會獲得續約,但他非常疲累,未必接受。我衷心希望他留任」。包致金又表明反對釋法解決雙非問題,加上梁愛詩質疑法官不理解香港與中央關係的言論,稱種種迹象顯示本港法治正受挑戰。至於梁的言論是否威脅法治,包答:「如果有人付諸行動,我認為是,而且(對法治)有潛在危險。我促請大家留神,其他人因此挺身發聲,或者能扭轉局面。」回歸15年,包坦言擔心本港正漸漸失去法治,「我們正失去陣地,但將會重新爭回來,我相信香港人」。
內地教授:法官應為中國公民
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潔則在昨天一論壇上河水犯井水,提出改革香港司法建議。她指出,即使政治上不一定正確,但終審法院需要改革,指所有法官應由港人、中國公民出任,落實港人治港,反問:「香港難道沒有法律人才嗎?不是吧,如果香港真的沒有法律人才,你憑甚麼說她是一個法治社會?」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也指香港主要官員、大部份立法會直選議員都必須是港人,質疑為何法官可由外籍人士出任。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則反駁指,若要落實程潔的說法,必須修改《基本法》,並強調香港法官不論何種國籍,都按《基本法》判案,不能假設外籍與中國籍法官有不同判案準則,直指「非我族類」是落伍建議。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則力撐梁愛詩早前言論,指「香港法庭堅持以普通法判案,唔認識大陸法,亦都唔想識。呢個係狹隘原教旨主義觀點,妨礙咗好多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