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家頒授的殊榮不容玷污,授勳者如果有辱勳銜,應被褫奪榮譽。
曾建議褫奪34人勳銜
英國設有榮譽封號取消委員會,若曾獲勳人士觸犯刑事罪行被判監三個月以上、被專業團體撤銷專業資格、受監管機構和專業團體譴責,或有明顯證據顯示行為有辱勳銜,委員會可建議撤回其勳銜,交由英女皇作最終決定。英國榮譽封號取消委員會由官員、律師等人士組成,過去10多年曾建議褫奪34名人士勳銜。最近一次是04年獲授爵士封號的英國蘇格蘭皇家銀行前行政總裁古德溫,他在08年金融海嘯前收購荷蘭銀行,令蘇皇銀行陷入危機,英國納稅人須付上450億英鎊挽救,他被迫辭職,但仍享有巨額退休金,令公眾譁然。委員會今年2月指古德溫令英國榮譽封號蒙污,建議撤回其爵士封號。三年前獲法國前總統薩爾科齊頒授榮譽軍團勳章的時裝品牌Christian Dior前設計師John Galliano,因去年在巴黎酒吧發表反猶太人言論,被法庭裁定他基於種族原因公開侮辱別人的罪名成立,今年8月,法國總統奧朗德決定褫奪其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