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於1995年,政府按照「污染者自付」原則,向全港逾200萬個住宅用戶徵收排污費,費用按排水量釐定,用水量越多,支付污水處理費用越高,一般將用水量分兩級,首12立方米用水是免收排污費,超過此數則便每立方米收費1.87元,由水務署在水費單中代渠務署收取。
西貢多處仍未竣工
由於排污費同時包括建設公共污水設施開支及維修成本,渠務署以環保為由,取替村屋自建化糞池處理污水,90年代開始為鄉郊地區鋪設公用污水渠設施,各地區按各自需要而定下興建工程日期,例如渠務署在95年起在西貢一帶進行污水收集系統研究,目前孟公屋以至北港凹鄉一帶的污水渠工程正在施工,還未包括即將開展的清水灣道、西貢巿西郊等工程,以及處於規劃及設計階段的西貢牛尾海,以及將軍澳污水收集系統工程,預計「埋單」費用高達14億7,100萬元。至於被指濫收排污費的元朗區,渠務署08年斥資二億餘元開展元朗及錦田污水收集系統工程,為至少40多條鄉村,包括丹桂村、水邊圍、洪屋村等超過6,000戶鋪設公用污水主幹渠繫至各村口,尚有明年開展的21億元、元朗及錦田新一期污水收集及污水排放工程,惟工程尚未完結,便有住戶投訴要預繳排污費。《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