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渠工程未完成渠務署偷步徵費<br>排污雙重繳費村民嗌「回水」

駁渠工程未完成渠務署偷步徵費
排污雙重繳費村民嗌「回水」

【本報訊】政府90年代起在鄉郊村屋興建公用污水渠,取代化糞池處理污水,但《蘋果》揭發渠務署未完成接駁公用污水渠工程,竟出蠱惑偷步向村屋住戶收取排污費,由於村屋每年都要向污水廠繳交傾倒污水費,變相被「雙重徵費」,牽涉最大的西貢孟公屋區受影響逾千戶,個別用戶追討金額高達3,000元,但仍有大批用戶年年交雙倍排污費仍懵然不知。
記者:麥超億、莫家文、梁琬珊

西貢清水灣孟公屋共有七條村,包括圍心村、陳屋村、俞屋村、紅屋村、坑尾頂村、澳貝村和大澳門村,政府早年以鄉村排出污水污染河道為由,分階段鋪設公用污水渠接駁村屋管道,取代昔日化糞池收集污水的做法。
但《蘋果》記者發現孟公屋一帶,渠務署工程仍如火如荼,工程人員亦承認公用污水渠工程明年初才鋪設完成,預計住戶將會收到環保署致函通知,然後再自費興建接駁管道,明年底始完成整個污水收集系統。

渠務署正在孟公屋一帶進行公用污水渠鋪設工程,但有住戶投訴未鋪好就被收排污費。麥超億攝

環保清潔公司定期到孟公屋一帶化糞池吸糞,每次收取約700元費用。

丹桂村玉桂園屋苑設有化糞池,記者向住戶查詢,他們始獲悉自己被多收排污費。

西貢坑尾頂村余太發現被無故徵收排污費,估計高達3,000元。

四年被多收3000元

然而,渠務署未駁好渠口,已偷步向住戶徵收排污費。居住坑尾頂村村屋逾四年的余太,每隔一年多便要自費1,100元,聘請環保清潔公司到化糞池吸糞,以免渠口淤塞,但當被記者查問有否繳排污費後,察看最新一期水費單,赫見水務署代收排污費一欄中顯示242元收費,佔水費單總金額約兩成,始發現自己被「雙重收費」。「政府做嘢好求其,我自己都唔知。經自己沙井(即化糞池)應該唔使交(排污費),但水費單嚟嘅時候冇睇就照交,家覺得被人double收咗!」她估計四年來被多收的費用高達3,000元,擬日內向水務署追討。
另一位居住在陳屋村村屋兩年的阿寶,亦是被雙重徵費的受害者。「我一直以為一定要交排污費,見到下面整渠,問番鄰居先知我哋冇(公用)渠又要吸糞,俾政府多收排污費。」她更不滿退款過程手續繁複。「要書面申請退款,要特登搵番啲單計晒條數,水務署先可以做嘢。」她批評「政府自己做錯嘢,竟然要我去糾正你,煩到我家都未搵齊啲單,仲未去申請。」

多番交涉始獲退款

不但西貢區被濫收排污費,其他尚在開展污水收集系統工程的地區如元朗,同樣有住戶中招。洪水橋丹桂村士多老闆廖先生,已是少有成功討回退款的一群。他指屋內有化糞池,但渠務署以污染地下水源為由堅持收取排污費。「個個都有投訴,但投訴都冇法,都俾佢收咗幾年!」其後經村民爭取始獲退款。居於鄰近玉桂園的女居民鄭小姐,同樣「矇查查」不知道被人徵收雙重排污費,年期可能長達11年,「一直唔發現,俾你一講先知」。
本報就孟公屋個案向渠務署查詢,發言人證實有關單位未有接駁公用污水渠,已安排退款,並解釋鄉村用戶登記用水地址時,所用格式不一致,或地區資料不明確、地址錯誤及自編門牌等,導致未能識別未駁渠的住戶,強調會不時檢視用戶及更新資料,以及盡早找出誤收排污費個案。

陳屋村居民阿寶向記者展示被多收排污費的水費單 ,並抱怨退款的手續繁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