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傅教衝燈尾 學神無奈認罪<br>駕駛學校卸膊 懶理扣分罰款

師傅教衝燈尾 學神無奈認罪
駕駛學校卸膊 懶理扣分罰款

「衝、衝、衝!」駕駛人士衝紅燈或黃燈,不但危險,更違例會被檢控。有剛獲發俗稱「P」牌(暫准駕駛執照)的讀者指,持學牌時,多次受李健駕駛學校所屬駕駛教師指示「衝燈尾」,累她收傳票兼扣5分(違例駕駛記分制度)。李健否認指摘。運輸署則提醒駕駛教師有責任確保學生嚴守道路交通規則。記者:余睿菁

讀者余小姐今年初報名李健駕駛學校的學習駕駛私家車課程,並在該校駕駛教師陪同下學習路面駕駛。她說,學車期間曾被師傅多次要求於黃燈轉紅燈時繼續行駛,即俗稱「衝燈尾」,當中有一次被警方設置俗稱「白鴿籠」的捉衝燈裝置拍下衝燈相片佐證。及後余小姐收到傳票,無奈向法庭書面認罪,並付600元罰款。惟她的父親認為不合理,代女兒向該校投訴,並要求追索已付的罰款,但遭拒絕。余父指該校雖承認駕駛教師着其女兒「衝燈尾」,但又稱:「以前嗰啲都係自己交。」令余父質疑駕駛教師要求「學神」「衝燈尾」,並非個別事件,他憤憤不平地說:「連師傅都教學生『衝燈尾』,就算攞到牌,都學壞師,咁嘅駕駛態度,好容易造成嚴重嘅交通意外!」

扣分跟人不可洗底

李健駕駛學校否認余小姐所指的駕駛教師曾要求她衝燈,強調車輛由她控制,而她領有學習駕駛執照兼筆試合格,對交通燈號有一定認識,而師傅教車期間會盡量協助,以防學生觸犯交通規例。香港商用車輛駕駛教師協會有限公司主席鄭楚光表示,師傅教學生「衝燈尾」已違反法例,並指學生未必完全了解駕駛應有技巧,若他們於燈位前未能及時煞車,師傅應協助控制。他又提醒學生,如果覺得師傅「教得唔好」,應盡早向駕駛學校投訴,要求更換師傅。運輸署表示,不論駕駛教師或學習駕駛人士違反交通法例,警方都會作出調查及檢控,持學習駕駛執照者如違反《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首次定罪可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三個月,再犯則罰款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如駕駛人士違反《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都會被扣該罪行的相關分數,而且「扣分跟人,而唔係扣落個學牌或P牌度」,故「學神」若被記分,獲發駕駛執照後也不可以「洗底」。檔案編號:0924059社會服務◆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報料熱線:2929 0000◆社會服務熱線:2990 8288◆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 8688◆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傳真:3711 2468◆網址: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