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淑儀表示,相信行會成員林奮強,售樓前並無獲得政府出招消息,又指林已說明,在行政會議是做義工,要賣樓來養家。田北俊則認為養家的說法奇怪,因完全可將物業抵押貸款,故林在措施宣佈前賣樓,惹人懷疑。其實林奮強是否做義工,或是否賣樓養家,都是他自家的事,與輿論所質疑的問題無關。公眾和傳媒關注的,是他在壓抑樓市辣招出台前賣樓,有以權(作為行會成員而事先知情的權利)謀私之嫌。是否知情,則唯他自知。近來每當公職人士有醜聞,就有人說:現在社會對公職人士的要求高了。這說法並非事實。對公職人士的要求沒有提高,仍然只是秉持我們一貫的價值準則,就是權利與義務分明。劏房局長管房屋發展,謊言特首管全港事務,行會成員去炒樓,都是權責不分的混賬事。李怡逢周一至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