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控股價<br>李佳林囚半年罰24萬

操控股價
李佳林囚半年罰24萬

【本報訊】上巿公司偉仕控股前主席李佳林,以個人、妻子及胞弟名義買賣偉仕的股份,製造交投量高假象,經審訊後被裁定10項操控股價罪成,另承認16項沒有披露持股狀況罪。他昨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半年、罰款24萬元及禁止出任公司董事一年,另須支付證監會調查費逾16萬元。

成功推高偉仕股價

案發於07年8月至08年1月,被告李佳林(50歲)透過自己名義、與妻子劉莉(集團非執行董事)聯名持有,以及胞弟李寶林(譯名)名義持有的三個戶口,進行合共128項買賣偉仕股份的交易。被告又三次轉移合共約1,600萬元至李寶林的戶口,用作買股。涉案部份交易成功將偉仕的股價推高,其中一次股價上升8仙。被告事後已辭去公司執行董事、行政總裁及主席的職務。法官游德康判刑時指出,被告所犯罪行嚴重,虛假交易可令持股量龐大的被告獲利豐厚,亦可令股民造成損失;雖無證據顯示被告確實獲益,但法庭須維護股票市場公平交易的體制。案件編號:DCCC128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