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周推出新一輪打擊樓市措施,「股壇長毛」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認為引入買家印花稅(BSD)有違基本法第105條,對非香港永久居民構成歧視。
歧視性稅收猶如刑罰
政府向購買本港住宅物業的非香港永久居民及企業,徵收15%的BSD,Webb發表文章,指政府對非香港永久居民有歧視成份,而且在本港開創很壞的先例,來港工作的外地人要花更高昂成本才能在港置業。他又擔心日後有關歧視性稅例將應用至其他稅項上,例如非永久居民須繳付更高的薪俸稅、租務印花稅、銷售稅等。
他特別引述基本法第105條,「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護私人和法人財產的取得、使用、處置和繼承的權利」,當中的「財產」應包括物業,「法人」應包括企業、合夥人以至組織,而「私人」並無指明是香港護照持有人或永久居民,因此他認為政府的新措施並無足夠法律依據。
雖然基本法第108條表明,港府可自行立法規定稅種、稅率、稅收寬免和其他稅務事項,但Webb認為,新稅收措施與刑罰只差一線,歧視性的稅收看似是刑罰多於徵稅。
不過,身兼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認為,政府新措施並不觸及憲法問題,而純屬政策性問題。他指措施並非沒收港人產業,只是有限度令非香港永久居民買樓成本增加;「既然早前政府曾增加物業買賣雙方印花稅,為何不可只增加買家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