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享折扣警司表證成立

涉享折扣警司表證成立

【本報訊】警司黃冠豪(圖)涉嫌在一間火鍋店申請酒牌期間,接受店方的飲食折扣優惠及酒類饋贈,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押後至明年2月5日續審。涉案的灣仔辰田食棧大股東龍有慧昨供稱,他不太理會公司的營運細節,交由兩名董事黎恩籤及陳棣榮負責。股東在店內用膳,最高可享八折優惠,經理亦可酌情提供折扣。龍強調,公司不會向友好提供免費餐飲服務或將收費「入公司數」,除非飯局與公司業務有關。他在協助廉署人員調查時,才首次見過寫有「黃司」字眼的折扣單據。另外,根據食物環境衞生署職員的書面供詞,辰田食棧前身「正宗澳門豬骨煲」擁有酒牌,但案發期間食肆已經轉名,酒牌失效,換言之辰田當時不可賣酒。案件編號︰ESCC2192/12